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经区知识产权办,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中国专利奖是我国在专利领域的最高政府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授予,国内外影响较大。为做好我市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0〕27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二、参评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参评专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 2 项。
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下列项目:
(一)山东省专利奖获奖项目;
(二)属于我市千亿级产业集群的项目;
(三)专利技术在本市已经实施,通过省外转让获得专利权的,需在市内实施3年以上。
三、评奖标准
(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量高;
(二)专利技术方案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大,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三)专利权运用取得显著成效,市场前景良好。
四、推荐单位及名额
(一)《通知》中指定推荐名额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以下简称指定单位)和个人(院士)推荐的参评专利项目,由所在区市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自荐)、筛选和复核工作,并按照要求将上报材料汇总后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报省局推荐,不得突破《通知》指定的名额。
(二)非指定单位的区市组织专利项目的申报、初选,将初选后的参评项目连同推荐函一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各区市推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额总计不超过2个。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 1 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可推荐2个项目参评;自 2019 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 1 个项目参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各地市推荐名额。
五、申报时间
有申报意向的专利项目请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等渠道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于2020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省、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联系人:刘波
电话:0631-5818654/13863057978
邮箱:zscqsyfzzx@wh.shandong.cn
地址: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
附件:
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