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0年度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艺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区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 (专业 )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文化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从事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艺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市直从事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艺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标准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2020年度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艺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执行。
(一)标准条件
1.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按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文旅发〔2020〕12号)要求执行,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仍按照现行国家和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和业务条件要求执行。
2.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在乡镇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艺术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3.申报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美术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1〕24号)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二)有关政策
其他有关政策及要求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采取网络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http://rsj.weihai.gov.cn/art/2020/6/30/art_45712_2375651.html)。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份(盖章原件),复印件5份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不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著作等另有要求的除外。
(一)填报上传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3.论文、课题、著作检索报告
4.取得助理馆员职称以来,提出过的1项以上有关工作计划方案、规章制度、调研报告等
5.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7.本人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聘任文件)原件、获奖证书原件、课题、专利、论文(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著作(封面、编辑人员页)原件等的扫描件。
8.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二)填报要求
1.申报人填报的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淡化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和无原件的作品,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获奖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课题时间填写结题时间,专利时间填写专利证书落款时间,论文著作时间填写出版时间;“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3.事业单位学历、工作经历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结果为准
4.“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资格时间要按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一栏,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
5.其他推荐、公示、审核等要求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三)呈报部门呈报
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
1.申报评审初级职称,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
2.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呈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市直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评委会办事机构。
3.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职称申报材料采取集中受理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威海市光明路95号3楼309室
联系电话:5866805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
1.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
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附件:附件.zip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