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探索更高效的科研攻关组织机制,集聚产学研各方优势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威海市创新联合体备案(第一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面向我市七大产业集群和医药医疗器械产业链、碳纤维等复合材料产业链、专用汽车产业链、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链等十条优势产业链,开展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促进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带动创新链产业链融通发展。本批优先在十条优势产业链领域布局。
二、申报条件
组建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牵头单位应为威海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技术创新能力强,建设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纳入冲击新目标入库企业及后备库企业的优先推荐。
2.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聚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为根本,科研开发能力强、队伍稳定,并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装备支撑。
3.具备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牵头单位具备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的能力,创新联合体各参与单位共同签订组建协议,明确拟攻关的重大课题和各方任务分工、权利义务等,有较强的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能力。
三、备案程序
1.单位申请。根据《威海市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指引(试行)》(附件1),由申请单位填报《威海市创新联合体建设备案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并于2021年11月11日前上报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2.区市推荐。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材料等进行核审,邀请不少于3名同行评议专家(由相同或相近学科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担任)出具评议意见,提出推荐意见并于2021年11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评估。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现场考察(答辩评审)等程序确定推荐备案名单。
4.公示备案。市科技局对推荐的备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创新联合体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其他事项
1.创新联合体是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的创新举措,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做好辅导服务、政策宣传等工作。
2.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优中选优做好推荐工作。
五、业务咨询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5810809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