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农经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人字〔2020〕36号)文件精神,现将报送2020年度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要对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政策解释、服务引导,确保申报人员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工作要求,掌握申报标准和条件。要明晰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材料审核,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材料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求

基层农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和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人字〔2020〕36号)要求执行,其他有关申报条件和政策要求具体参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执行。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20年度基层农业职称资格评审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各呈报单位应与评委会办事机构建立申报路径材料填报可参照《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申报单位”的单位信息必须为单位全称,“单位推荐排序”须按单位推荐排序填写,不得空缺“申报系列”为“基层农业技术”

(二)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原则上只需提供《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原件),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不再接收其他纸质申报材料(如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较多,无法全部上传系统,则仍需提供纸质材料)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事业单位,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均上传至“其他附件”栏目中。

申报单位还须提交《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花名册应先按单位排序,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排序进行编号。《评审表》、《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顺序应与《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一致。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将直接退回到个人填报账号,申报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登录个人账号查看材料审核状态,及时修改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严肃认真做好本区市、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要高度重视基层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中的信访问题,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信访规定,按属地管理和职称管理责任清单,及时稳妥办理信访事项。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基层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于2021年21提交申报数据,并安排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到指定地点。

报送地点:威海市人防路2号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政工科906室(联系电话:5216013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