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威海是国内最早提出并实验应用无袋苹果栽培的地市。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山东省果树研究所牵头、由山东省果茶技术推广站、威海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等作为示范单位的“苹果免套袋优质高效生产技术”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2020年10 大引领性技术。
为表彰先进、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市苹果无袋化生产进程,进一步推动苹果树产业三高三低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大无袋苹果栽培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评选机构
主办单位:威海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威海苹果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威海市农业科学院、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威海综合试验站。
评选机构: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负责相关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要求
1.评选范围
威海市辖区内从事苹果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或其它新型组织。
2.评选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基地自有无袋苹果栽培园区面积达到30亩以上;二是基地需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三是基地生产的鲜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GAP、有机食品(含转换期)等认证中的一项;四是基地采用现代苹果栽培模式进行栽培,自觉采纳行业或省市现代苹果系列地方标准(DB3710/T 086—113,126—129等),树体整齐度基本一致、管理水平较高;五是果园行间生草、增施有机肥、禁用除草剂;基地建立起无袋苹果栽培的高效防控技术体系(其中弥雾机为塔式送风而非半圆式等),较多地采用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了化学农药的使用次数和种类,保叶率大于85%、虫果率小于0.5%、病果率小于1.0%,产品实行可追溯制度;果实外观质量基本等同于套袋果,内在品质优于套袋果。六是基地承办过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观摩等活动,或参加过擂台赛并获奖或在各类媒体上进行过宣传报道等,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三、申报材料
(一)威海市十大无袋苹果栽培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园地权属复印件、经营情况等材料。
(三)其他反映符合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认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并向县级果茶技术推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级部门于10月17日前完成实地初验。
(二)县级行文连同初验合格材料(含附件)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市级。其中荣成、文登、乳山的基地数量3-4处,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和南海新区的基地数量1-2处。市级农业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验收,提出建议名单。
(三)建议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授予“威海市十大无袋苹果栽培示范基地”荣誉称号,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根据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的真实、完备。
(二)请各区市于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一式2份)报送我中心,电子版发送至whsgcz@163.com。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特色产业推广站 王梓清
联系电话:5211051
威海市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