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1-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方向

统筹2021-2022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采取按年度分批、直接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类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和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 位,具有较好的人才、平台等科研条件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等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实施主体。项 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 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 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 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企 业承担的项目总投入中应有2倍以上于引导资金的自筹资金, 优先支持自筹经费投入比例高的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周期 在项目立项时明确。项目立项后实际资助额度低于申请额度 的,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行筹集。

(四)项目实施应有利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助推 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绩效目标应突出科技成果转 化数量、促进科技投融资金额、新增在孵企业、培养高新技 术企业、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人次)、提供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人次)、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人次)等 指标。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分解表(附件6)遴选项目,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申报推荐程序

1.组织申报。7月22日前,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反馈至区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2.审核推荐。7月24、25日,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到上级部门。

3.材料报送。7月26日前,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1份)和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简表(附件3 )统一报送区科技局资源配置科,申报书电子版(word 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推荐项目汇总简表电子版同时发至区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资源配置科:5223521

邮箱:kejijuguitiaoke@wh.shandong.cn

附件:附件123.docx

1.2021-2022年度项目支持方向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推荐项目汇总简表

 

 

环翠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