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工信发〔2020〕63号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区、经区、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
为鼓励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根据《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威中小企字〔2017〕73号)有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中的其中一项,且无限制条件中所列情况。
(一)基本条件:
1.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上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10%(含)以上。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集群产业链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配套产品;主导产品在国内或省内细分市场占据优势;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含)以上。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信息化应用全面深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品质精良、美誉度高,拥有市级(含)以上品牌或商标1项以上。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拥有与主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4.新颖化:企业加强自主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竞争优势。近两年内(申报年度前两年)获得授权专利3件(含)以上或发明专利1件以上,且在产品中应用。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予认定和复评。
1.在申请认定或复评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
2.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
3.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请及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于8月31日前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供纸质文本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企业须对报送的申报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虚报伪造申报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在申报时均须报送所在地工信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包括:
1.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封面);
2.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3.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产品(技术)发展及应用情况,要全面说明申报“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中的某一专项条件的优势及特点;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品彩色清晰图片;
6.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需有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
7.符合申报条件且在合法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除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专业化:企业与大企业、大项目等签订的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的合同或协议;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据优势的证明材料,如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排名证明、供货大企业出具的产品评价证明等;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50%(含)以上的审计报告;其他如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表彰证书、获奖证书、认定、批文等证明材料。
(2)精细化:企业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应用信息化系统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的市级(含)以上品牌或商标证书;其他如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表彰证书、获奖证书、认定、批文等证明材料。
(3)特色化:企业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与主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自主知识产权应权属申报企业)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证明材料;其他如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表彰证书、获奖证书、认定、批文等证明材料。
(4)新颖化:企业具备研发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企业拥有的研发机制、设备、人员等情况;近两年内(申报年度前两年)获得的授权专利证书(专利权应属申报企业);其他如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表彰证书、获奖证书、认定、批文等证明材料。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各区市初审
各区市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做好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材料是否齐全、证明材料是否真实等情况的审核把关,于9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申报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审核复核记录表(附件3)、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科,同时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件2电子版。
(三)市局审核认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区市推荐企业材料进行复核,按照《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组织专家审核,经局党组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发文公布2020年度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三、相关要求
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切实把组织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管用抓手,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培育工作,争取推荐更多企业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规定,需要参加复审的企业一并提交复审材料,未参加复审企业将取消原认定资格。
附件1: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企业填报).xlsx
附件2: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填报,各区市汇总).xlsx
附件3:2020年威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材料审核复核记录表(各区市填报).docx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王雷,电话:5860199,邮箱:gxqyfzk@wh.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