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公共服务局: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卫生人才在引领和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健康威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威卫计发〔2018〕79号)要求,经研究,我市决定开展首批威海基层名医选拔推荐工作,现就选拔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威海基层名医是指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道德高尚、技术精湛、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医师。推荐人选是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口腔、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师。同时,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长期扎根基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上累计工作10年以上;在二级以上医院获得中级以上职称后调入基层或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以适当放宽基层连续工作年限;
(三)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业务技能在基层较为突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对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群众基层首诊、维护群众健康作出较大贡献,深受当地群众信任和好评;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或在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会等组织的岗位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推荐名额
参照各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数量,确定各区市推荐人选数量,共47人(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一)威海基层名医选拔工作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威海基层名医选拔采取逐级推荐、专家评审、考察公示、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
(三)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内人员进行申报,并负责推荐本辖区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人选要在区市范围及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区市人社部门审定后,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四)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各区市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推荐人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评委由医疗和公共卫生领域专家组成,在充分讨论和评分基础上,确定威海基层名医建议人选名单,并将建议人选名单在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级组织实地考察,对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威海基层名医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
(二)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从事基层工作年限证明1份(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盖公章)。
(四)获奖情况、主要创新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附目录,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复印件逐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验后退回)。
(五)《威海基层名医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附件3,用A3纸印制,电子版报基层卫生与药政科邮箱)。
(六)承诺书1份,由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
五、激励措施
(一)威海基层名医在管理期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补助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二)威海基层名医在职称竞聘时,可由所在医疗机构比照市级荣誉给予适当倾斜。在评先选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管理要求
(一)威海基层名医应当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在有关部门和所在机构安排下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1.参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咨询、专业领域基层技术指南、规范制定和培训教材编写等工作,配合做好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宣传,引导医学毕业生主动到基层工作;2.推动所在机构主动承办基层卫生专项培训基地工作,配合全科(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开展基层人才培训教学、科研等工作;3.积极开展技术公关,管理期内至少开展1项新技术新业务,在专科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4.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区域性调研、评价、交流等活动。
(二)我市建立威海基层名医定期考核评估制度,每年委托各区市对威海基层名医工作履职尽责、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管理期满后,市卫健委组织进行期满考核评估。
(三)威海基层名医实行动态管理,在管理期内出现以下行为,经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核实,取消其资格,同时停止相应待遇:1.管理期内调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2.出现严重医疗事故、违法违纪行为的;3.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4.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威海基层名医的。
(四)各区市要加强对威海基层名医的联系和管理,深入了解基层卫生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发挥好威海基层名医及其所在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积极依托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威海基层名医先进事迹,通过树立典型、塑造模范,为基层卫生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激烈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努力开展工作,更好地保障城乡群众身体健康。
七、工作要求
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选拔条件和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公示等各项工作,确保业内认可,社会公认。首批齐鲁基层名医、已被授予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或类别称号的不参加本次评选,管理期内威海基层名医不得再申报其他省、市级人才工程或类别。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工作中的问题建议,请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联系。
市卫健委基层卫生与药政科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5898235,邮箱:wjwjcll@wh.shandong.cn。
附件:1.各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2.威海基层名医申报表
3.威海基层名医推荐人选汇总表
4.承诺书(范本)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各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市) |
分配名额(人) |
环翠区 |
7 |
文登区 |
10 |
荣成市 |
13 |
乳山市 |
8 |
高区 |
3 |
经区 |
3 |
临港区 |
2 |
南海新区 |
1 |
合计 |
47 |
备注:齐鲁基层名医和威海基层名医合计推荐47人。
附件2
威海基层名医申报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2020年10月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一律用A4纸打印或用黑色钢笔填写。
二、填表内容要真实准确,实事求是。
三、照片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
四、学历为取得国家承认的最终学历;受表彰奖励情况要求县级以上。
姓 名 |
性 别 |
(2寸证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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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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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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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基层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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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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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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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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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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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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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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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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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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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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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参加的社会活动 |
活动名称 |
活动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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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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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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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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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卫健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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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人社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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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3
威海基层名医推荐人选汇总表
(此表由呈报单位填写)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职称 |
基层工作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从事专业 |
主要业绩(限300字) |
荣誉称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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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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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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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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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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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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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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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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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备注:本表用A3纸印制,推荐人选按先后顺序排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承诺书(范本)
本单位及本人,就申报的2020年威海基层名医项目相关材料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填报的2020年威海基层名医申报表、威海基层名医推荐人选汇总表,以及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从事基层工作年限证明、获奖情况、主要创新成果等材料,内容信息真实、准确,无谎报、虚报、错报等情况。申报人选未入选过市级、省级或国家级人才工程;不在省、市级人才工程管理期内;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行为;入选后在管理期内不申报其他省、市级人才工程或类别。
申报人(签名):
申报单位(公章)
2020年10月 日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