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高区科技局,经区知识产权办,南海新区综合监管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鉴于省市场监管局对部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为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纾解复工复产后融资困境,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现对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企业进行再次摸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信息征集对象为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
(二)符合条件的应是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须具有较强的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其主要研发产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三)登记信息的企业可以用于质押的专利技术,一般应为有效保护期剩余时间不少于5年,技术成熟或处于实质性实施阶段产权明晰的合法专利。
(四)企业运转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信誉高,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认真做好企业信息征集工作。
(二)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指导企业填写“威海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采集表”,并在填写采集的过程中,认真筛选具有市场潜力且亟需资金的企业,为下一步推进质押融资工作打好基础。
(三)各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核实把关,在确保填报材料真实完整的前提下,填写“威海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汇总表”,于5月15日前将电子件发送至邮箱chenlingtong@wh.shandong.cn。
下一步,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将根据摸底情况,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把真正优质的企业推介给金融机构,促进信贷供需双方无缝对接。
联系人:陈灵通
电 话:5819617
附件:
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