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建立和完善我市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决定在全市建设一批信誉好、技术强的M站,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和优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取得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
2.企业经营达到环保要求;
3.无机动车维修及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4.维修管理系统接入山东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拟申报M站维修企业的相关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及管理制度条件详见《威海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认定标准》(附件1)。
二、申报部门
各区市维修企业向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直维修企业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31-5168995。
三、申报时间
首批M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维修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初审(市直维修企业报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
2.技术审核。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核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信息公示。市交通运输局对符合M站条件并通过技术审核的维修企业,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五、申报材料
1.威海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申请表(附件2);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环保方面材料;
4.相关管理制度汇编。
附件:1.威海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认定标准.doc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