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工信字〔2020〕53号
各区市工信局,高区、经区、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
为贯彻《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威工信发〔2020〕14号),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威财工〔2020〕6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冲击新目标后备库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威海市域范围内列入冲击新目标后备库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冲击新目标后备库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冲击新目标后备库企业营业收入情况表;
2.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或技术研发情况;(3)企业发展规划。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绩效目标申报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奖励标准
2019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0%(含)至20%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2019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过20%(含)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五、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材料,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区市工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区市工信部门要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并于6月8日前将区市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所列顺序装订成册)、申请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监测科。
六、其他要求
各区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条件,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对套取、截留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对经市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认定,存在弄虚作假、冒领骗取专项资金等失信、失范行为的企业,按照《威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7〕12号)有关规定,市财政将对该企业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在2年内取消其市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取消其市级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邱新彬,电话:5202736;王迪,电话:5216116;
电子邮箱:gxyxk@wh.shandong.cn)